| PICC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南京市分公司货物运输保险营业部 |
电话:025-6504713
传真:025-6507031
报案:95518 地址:中国南京市石鼓路225号 |
资历越老,越是让人信赖;
行业越专,越是使您放心。
 公 司 简 介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我国最大的国家独资财产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在全国拥有4500多个分支机构,8.4万多员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深入基层服务的网络,公司注册资本77亿元人民币,是我国实力雄厚的大型保险企业,市场份额占国内财产保险市场的75%以上。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京市货物运输保险营业部(简称“货运险部”),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总公司及省、市分公司领导下在南京地区开展物流运输保险业务的专业经营部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要险种的保险责任简介
企业财产一切险:
因人力不可抗拒事件的破坏力或无法预料或保险人无法控制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保险标的物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所产生的合理施救费用,人民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相关诉讼费用以及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由本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 物质损失
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名的保险财产在指定的工地范围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毁及灭失,本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
- 第三者责任
- 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 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保险公司亦负责赔偿。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货物运输险
- 国内运输险:
可以以“从商品出厂大门开始,至送货单载眀目的地结束”的统保形式承保。货物在运送的过程中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保险公司均负赔偿责任。
- 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 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 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 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 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 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 烂变质的损失;
- 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 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 进出口运输险:

分FOB(进口)和CIF(出口)两类,按国际惯例执行;亦可以与国内运输综合在一起,“一票到底”式承保,由本保险公司负“一切险”之相关责任。
- 现代物流相关保险:
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承责的项目可以专门厘定综合保险方案,以积极、优惠的服务为新兴产业保驾护航。
雇主责任险:
被保险人之在册员工(以实际拿工资为准),于工作时间内,从事职务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死亡,应由雇主(法人)承担责任的,由本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其医疗、误工、丧葬、补偿以及相关诉讼费用。
机动车辆险:
以单车的方式参加保险,也可以以“集中投保,一次核算、分期付款”形式投(承)保,其保险标的责任不变。
货运险部的服务特色简介
优质的承保服务:
我们秉承“忠诚服务,笃守信誉”的宗旨,密切关注广大消费者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手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及时、优质、广泛的保险服务。
- 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保险标的要求,为您做出保险设计方案,再供品评选择。
- 只要有您的电话垂询,我们的员工会迅即上门为您服务。
- 上述各险种均可由货运险部直接受理承保,也可以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任何下属机构投保
完善的理赔服务:
本公司在处理赔案过程中一贯遵循“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履行“迅速、及时、准确、合理”的理赔工作八字方针,在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的保险条款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公正的处理赔偿事宜。
- 多年的货运险专业工作,使我们拥有一批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理赔人员,多年的保险从业经历使我们具有在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原因分析,责任确定,赔偿方式等方面的较高的技术水平,能确保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可能的维护。
- 对于大宗、连续、有合作协议的客户,可以根据约定,实施一定额度内的损失“先理赔,后清算”等绿色通道方式理赔。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京货运险部
—— 资历最老的专业机构随时恭候您的光临与垂询!
|